甲方(采购方):
东莞市马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
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
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廉洁协议:
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公平交易、廉洁自律、反腐败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采购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提供相关服务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双方合同洽谈、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的处理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不得与甲方单位或个人及其亲友间进行任何形式之借贷、租赁、投资及任何非直接工作往来的活动。
十二、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任何索贿行为,乙方必须立即拒绝,并向甲方单位举报。若乙方对甲方人员的
索贿行为不拒绝、不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视同乙方的贿赂行为,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
方的举报行为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甲方合格供应商名录。
十三、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行为的,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将有权:
①将乙方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并不再与乙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②立即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③要求乙方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总金额的0.5%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④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⑤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予以追缴;
⑥对涉及的相关人员,由甲方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十四、本《廉洁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有效附件,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双方采购业务关系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七、举报方式:如发现甲方人员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请向mahoo2007@163.com邮箱举报。